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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火小案不小总关情之抚养权纠纷篇离婚后对方不七台河夹具塑钢门窗砻谷机直线筛x

顺宇机械网 2022-11-22 00:02:24

【小案不“小”总关情之抚养权纠纷篇】离婚后如果是填埋对方不给孩子付抚养费,怎么办?

早在2008年时,时任公安部部长的孟建柱就曾说过:“要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把工作成效更多地、更直接地体现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惠及人民群众上。既要破‘大’案,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又要管‘小’案,有效打击盗窃、扒窃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小案件。”

如今,已经是政法系统“掌门人”的他,自然也把这样的理念从公安系统根植到了整个政法工作当中。

的确,对于政法机关来说,“小”案或许是小进口同比增长61.3%.固然事,但对新兴国家出口比重也将大为提升对于老百姓来说,却是关系到切身利益的大事。“大”案不破,社会不会安宁;“小”案频发,社会同样难以和谐。所以说,“小”案一点都不小。

长安君为小伙伴们奉上的【小案不“小”总关情】系列,每期一个主题,为你解析发生在身边的“小”案们。还不赶紧来看看,它会告诉你哪些大道理!

抚养权纠纷篇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付抚养费,

怎么办?

多年前,娜某与波某离了婚,但从2013年6月开始,波某就不愿承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无奈之下,娜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新疆阿勒泰市法院受理后,考虑到娜某无固定收入,如果波某不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会直接影响到孩子上学,执行法官便立即向波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但波某仍置之不理,于是,执行法官对波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并及时对其存款采取了冻结措施。

收到冻结裁定书后,波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恳求法院尽快解冻账户。而执行人员也了解到,原来,波某之所以不配合法院工作,是因为娜某不同意他探视孩子。波某说,只要能探视孩子,抚养费只会多给,绝不会少给。执行人员得知这种情况后,立即组织双方协调,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娜某同意让波某每个月探望孩子两次,波某也马上将抚养费交到了法院。

长安君评: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涉机用锯片及到孩子,更马虎不得。执行法院在处理这起抚养费纠纷案时,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从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化解双方矛盾,使被执行人主动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承担社会和家庭。长安君认为,这样的做法值得点赞!

父母离婚,有疾病的孩子该归谁?

2015年10月,青海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的离婚案,庭审中,双方都拒绝抚养患有脑瘫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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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女方)认为,自己现居住在娘家,娘家经济困难,自己也无生活来源,没有能力抚养儿子;被告(男方)认为,因儿子患有脑瘫病,由原告抚养能更好地照顾孩子的起居,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此两人争执不休。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应当对孩子履行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不能因孩子患病而拒绝履行法定抚养义务,结合两人现有的生活状况,抚养能力,孩子的生活环境及习惯,法院最终依法将这个孩子判由男方抚养。

长安君评: 小小年纪罹患重病,已经够可怜的了。更可悲的是,父母要离婚,尽然谁都不要他!不过,长安君提醒,《宪法》第49条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也规定,父母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遗弃、虐待未成年人。所以,长安君告诫那些不负的父母们,孩子在未成年之前,履行抚养义务是义不容辞的。如果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恶意遗弃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构成犯罪的,那可是要坐牢的!

父母争孩子抚养权,法官听谁的?

2014年,张先生与王女士在法院经调解离婚,双方商定大女儿由母亲抚养,二女儿由父亲抚养。最近,王女士以张先生经常留宿他人,女儿的安全受到威胁为由,起诉至黑龙江逊克县人民法院,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张先生认为,王女士没有住所,不能抚养孩子,且自己对孩子很好,不应该变更。

法庭审理认为,孩子已满10周岁,应该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经法庭调查,孩子要求同母亲生活。故法院遵循孩子的意见,判定由母亲抚养,张先生则需要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

长安君评: 夫妻关系不存在了,并不代表抚养关系就消除了。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爸爸还是妈妈直接抚养,都还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当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该跟谁过发生争执时,应考虑孩子的意见。不满10周岁的,则应该充分考虑到抚养孩子的便利条件,选择符合孩子身心健康的环境。本案中,孩子已经超过10周岁,所以,法官通讯配件得听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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